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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7-12-08 10:41:09


登封法院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

为有效整治中灵山景区生态破坏乱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民守法意识,12月6日,登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当地干部群众百余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登封法院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

登封法院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

上午十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郜某犯滥伐林木罪一案正式开审。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经庭审质证、认证,查明被告人郜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蓄积21.2471立方米,数量较大,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且郜某之前曾因多次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合议庭法官经合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郜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登封法院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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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登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隆斐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就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设立生态保护宣传展板,并向旁听群众发放了环境保护宣传册,当场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

登封法院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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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的群众表示,在家门口旁听刑事案件庭审,既增长了见识,也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有了直观深刻的认识,在以后的生活中也会多多保护生态环境,让自己的家乡山清水秀。

登封法院在中灵山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

登封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有着山青天蓝的生态优势,但由于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漠,非法占有耕地、林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一系列毁坏山体、破坏环境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为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服务工作大局、惩治犯罪、教育群众的功能作用,登封法院将坚持依法打击涉生态类的刑事案件,致力于向人民群众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倡导“登封人爱登封”意识,同心协力保护好登封的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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