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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做人民群众满意的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2-08-16 17:37:26



    2022年8月10日早上,登封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四人驱车疾驰奔赴郑州某大厦,寻找被执行人李某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案情回顾

    楚某某与李某某系同学关系,几年前,李某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楚某某借款15500元,楚某某多次向李某某催要,李某某一直推诿拒还,楚某某无奈诉至本院。2021年8月13日经本院调解,李某某同意分期偿还楚某某15500元,因李某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楚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李某某名下一直无财产可供执行。

    近日,本院执行干警追踪到李某某在郑州某大厦的一家拍卖行工作,为了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经分析研判后,调用司法警察警力保障本次执行。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示明身份并告知其应尽之法定义务。李某某最初不为所动,坚称自己没有钱,并试图以沉默的方式逃避执行。但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李某某明确意识到,强制执行阶段如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会造成其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账户均会被冻结,并会被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后果。最终,李某某当场将案款全部交清。

    将一份份生效法律文书兑换成“真金白银”,才能凸显执行领域攻坚克难的信心,才能体现实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诚心,才能做人民群众满意的执行人。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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