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4日,“豫爱同行”安全教育送法进校园公益活动走进登封启动仪式在登封市崇高路小学举行,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陈洪斌,省法院少审庭庭长张云龙、宣传处处长程彤,省学生安全办公室主任、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会长张露,郑州中院少审庭副庭长耿胜利,登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等领导出席活动。会议由登封市崇高路小学校长牛秋霞主持。
活动仪式上,少先队员代表为出席活动的领导献上了红领巾。登封市教体局党委委员李国宣致欢迎辞,对“豫爱同行”安全教育送法进校园公益活动走进登封表示衷心的感谢;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陈洪斌,省法院少审庭庭长张云龙,省学生安全办公室主任、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会长张露,登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钟清敏等领导分别就青少年安全法治教育、送法进校园公益活动等内容做主题讲话。出席活动的有关领导为学生代表佩戴安全小黄帽。
省法院少审庭庭长张云龙在讲话中为同学们提出了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同学们从小养成尊法的意识。法律是社会最大的规矩,尊重法律就是尊重规矩。不尊重法律、不尊重规矩,社会就会混乱,就会没有秩序。因此,必须像尊重同学、老师、父母以及社会上其他人一样尊重法律。
二是希望同学们从小养成学法的意识。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性质情节十分恶劣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事件,这些人大多不学习法律,不了解法律,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教训十分深刻。希望同学们一定认真学习法律,只有了解法律,才不会逾越法律的底线。
三是希望同学们从小养成用法的意识。法律是静态的,本身不会发生作用,只有有人使用,他才有意义和价值。法律是用来保护人的,包括保护同学、父母、老师和朋友。如果哪位同学或者父母、老师、朋友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就请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惩戒坏人。
四是希望同学们从小养成守法的意识。法律是用来遵守的,如果法律不被遵守,那么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法律,同学们的学习才有保障,才有效果。希望同学们人人争当遵守法律的榜样,遵守规矩的典范。最后,张庭长还对同学们发出两条深情的寄语:一是真心希望同学们在法律的阳光照耀下茁壮成长!二是天下父母心同此情,情同此理,爱无止境!
活动期间,省法院少审庭庭长张云龙,登封市法院院长赵洪印共同为登封市崇高路小学授发“送法进校园”示范学校奖牌,并与出席活动的领导共同为该校师生赠发“普法口袋书”。
活动仪式结束后,登封市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就预防校园歁凌、预防网络诈骗、安全小常识等内容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安全教育课,使师生们从中受益匪浅。
据悉,“豫爱同行”安全教育送法进校园公益活动进登封是由省法院、民盟河南省委、省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郑州中院等单位主办,由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中共登封市委宣传部、登封市法院、登封市教体局、登封市旅游局等单位承办,旨在免费为学生发放安全小黄帽,为学生上下学提供安全保障,避免交通事故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学生带上安全小黄帽,还可以享有在研学旅行期间和上下学期间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