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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28 16:05:32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再审案件。
    3、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7、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8、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现有批准内设机构33个,其中综合部门7个,业务部门26个。
    7个综合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教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局、司法技术科。
    26个业务部门分别为: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少审庭、审管办、城郊法庭、大冶法庭、卢店法庭、告成法庭、大金店法庭、颍阳法庭、石道法庭、交通巡回法庭、执行裁决庭、环境资源庭、刑事速裁庭、破产审判庭、家事审判庭。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5751.6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321.93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少年基地建设等经费增加。2017年度支出5691.0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增加2538.02万元,增长80.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少年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75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8.19万元,占99.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3.46万元,占0.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69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3.82万元,占68.59%;项目支出1787.26万元,占31.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18.1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521.1万元,增长78.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少年基地建设等经费增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7.6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增加2557.2万元,增长82.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少年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7.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41%。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7.2万元,增长82.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少年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447.1万元,占78.6%;科学技术支出694.13万元,占12.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8万元,占5.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131.91万元,占2.33%。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77.99万元,支出决算为565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我院部分项目支出未列入我院预算而是列入市财政大预算,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47.72万元,支出决算为444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部分项目支出未列入我院预算而是列入市财政大预算,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信息化建设支出未列入我院预算而是列入市财政大预算,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信息化建设支出未列入我院预算而是列入市财政大预算,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6.29万元,支出决算为3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社保费用增加。
    5.抚恤(类)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28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标准提高,费用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7.89万元,支出决算为6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保费用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5.7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0.3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147.85万元,增长42.1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53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3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1万元,支出决算为63.92万元,完成预算的42.0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84万元,完成预算的46.64%,占9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7万元,完成预算的21.6%,占9.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7.8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修费等。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6.3万元,下降21.98%,主要原因是车辆油修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7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0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检查,同级部门交流学习的自助餐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9.21万元,下降60.2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5个、来访人员10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0.62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80.95万元,增长26.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部分场所进行了维修改造,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7.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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