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登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召开,会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晓堃提请任免的43名法律职务和166名人民陪审员获得常委会全票通过。此次拟任命人员全票通过,标志着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在此之前,市法院已于3月18日先后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和竞职演讲暨民主测评大会,确定了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拟任人选。
郭晓堃向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了《登封市人民法院关于王真理等43名同志任免法律职务的提请说明》和《登封市人民法院关于任命程晓东等166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提请说明》,经过公开投票,这两项提请均获全票通过;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华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王真理带领新任职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登封市人大常委会为市法院43名法律职务和166名人民陪审员任免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和任命,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通过任命,全体新任职人员均饱含热情,纷纷表示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认真履职,不辱使命,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公正司法,为法治登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