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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行时】与前妻赌气拒付抚养费 法官巧解心结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9-04-26 10:34:44



    案情简介:

    “法官帮我追回了抚养费,真是太感谢了!三个孩子都在上学,我还要照顾家,只能打点零工赚钱。要不,我和孩子都不知道该咋办了。”单亲母亲范某满怀感激的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第一笔抚养费6000元。近日,登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拖欠已久的抚养费,范某及其子女的生活困境得以缓解。

    据了解,范某、刘某婚后先后生育两女一子,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长女由范某抚养,次女、儿子由刘某抚养,抚养费自理。后双方因抚养问题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其儿子变更由范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后因刘某范某二人矛盾,刘某拒付儿子抚养费。范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考虑到该案是抚养费案件,中间涉及有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不仅抚养费拿不到,还有可能因为其父母之间的矛盾加剧而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造成进一步伤害,因此决定从找准矛盾点、调解争端入手。在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沟通后,刘某打开心扉说出了拒付抚养费的原因:“孩子他妈既没有给我商量,也没有给我打招呼就私自将孩子的户口迁走了,太不尊重人了!再说孩子户口都迁走了,这不就是代表孩子以后跟我没有啥关系了吗,我还给啥钱!”

    承办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对刘某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说服教育,一方面向其讲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一方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跟刘某进行深入交谈:“孩子的户口不管上在哪儿,孩子总归还是自己的孩子。而且抚养费的钱是给孩子花的,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付出。现在孩子的学费都交不上,大人之间有矛盾,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苦了孩子啊!”

    在承办干警苦口婆心地疏导下,刘某意识到自己行为太狭隘了,已经对自己的孩子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他表示自己对孩子有感情很深,拒付抚养费主要是因为户口问题与前妻斗气,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要承担起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主动一次性履行了之前拖欠的抚养费 6000元,并承诺今后会每个月按时支付抚养费。

    法官说:

    追索抚养费案件执行是比较常见的涉民生案件执行类型之一,最大的特点是关乎未成年人权益,同时还关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严格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从情感的角度去和当事人沟通,直击矛盾点巧妙化解当事人心结,最终义务人的自动履行,既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本案中未成年人修复了一个健康良好的亲情环境。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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