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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行时】拿回十余万血汗钱 申请人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9-06-27 16:42:01



    “十多万的货款啊,都是血汗钱,赖账的还是外地人,都觉得没希望了。现在一分不少的全拿回来了,感谢登封法院!”6月18日下午,在登封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门前,申请执行人朱某夫妇二人一面激动地说,一面将锦旗分别送到了案件承办干警和负责异地实施的法警手中。

    本案当事人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支付朱某货款101741.10元。因张某未按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本案被执行人张某系驻马店市某县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以自己不在登封辖区为由,心存侥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在承办干警对其实施了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执行强制措施后,张某依然不为所动。经过实地调查后,承办干警得知张某在当地经营有一家水泥搅拌站,经营状况良好,经研判后确认其有能力偿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按照提前摸排的线索,我院法警局和当地法院干警通力协作,历经5个多小时的异地执行,终于找到了藏匿的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对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面对为期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和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张某足额履行了判决义务,本案圆满执结。

    收下这面锦旗,我们感受到的不仅是一份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申请执行人的一声谢谢,更是打动我们内心最深处的信任,让为民司法之路更加充满力量!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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