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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12345”工作思路 助推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8-09-17 11:19: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河南省高院、郑州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登封法院创新“12345”工作思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01

    签订一份承诺书 提高政治站位

    全院干警人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对标“四个意识”,庄严作出扫黑除恶的承诺:坚决与一切黑恶势力作斗争,坚决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忠诚卫士。

    02

    实施“双备案”  严格取保候审

    建立实施涉黑恶势力案件“双备案”制度,对市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涉黑恶势力案件由立案一庭标注案件性质,并报送审管办予以备案;凡是市公安局、检察院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皆由审管办予以备案,并定期向党组汇报。

    03

    实行“三个一律”  促使秉公用权

    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凡是说情过问的一律记录在卷、随卷移送;凡是违法干涉的一律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凡是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甚至充当“保护伞”的,一律深挖彻查、绝不姑息。

    04

    坚持四项原则  确保打准打狠

    一是准确定性,不枉不纵原则;二是严格证据标准原则,对涉黑涉恶案件围绕证据裁判原则,定罪准确,量刑科学;三是从严从重原则,涉黑涉恶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坚决依法严惩;四是从快、优先审理原则,在保证法定程序和审限内快审快结。

    05

    制定五项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

    区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不同对象,综合管理,分类施策。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从动员部署、专班组建、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方面详细谋划;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规范案件审理;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细则》,为案件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依据;制定《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举报人、证人、办案人员保护细则》,消除群众顾虑,最大限度激发群众能动性;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十不准”的规定》,增强队伍纯洁性。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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