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要求,登封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工作“两不误”,主动作为,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6月10日对孙某某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广告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庭 审 现 场
在登封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登封法院与登封市公安局、检察院就提押事项及疫情防控多次进行协调沟通,畅通疫情期间涉黑恶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在登封市疾控中心指导下,拟定开庭防疫方案,组建庭审指挥部,成立疫情防控、健康信息排查、案件审理、押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六个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对审判场所及提押车辆进行消杀
为确保庭审质量,保障诉讼秩序正常,确保庭审人员安全,庭前,在登封市疾控中心指导下委派专人对涉及审判工作的各场所、车辆进行通风并全面消毒,同时要求所有参与庭审人员(含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旁听人员)提交健康申报表,核实参与庭审人员近14天的行动轨迹。
对提押出所被告人进行消杀、测量体温、穿戴防护服
开庭当日对参与庭审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测量体温,符合条件后进入法庭。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书记员、法警及旁听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间隔安全距离,17名被告人均身着防护服,保证了庭审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