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强化审判执行工作,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项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全年队伍建设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班子建设,强化表率作用。
一是在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构筑廉政建设防控体系;二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和战斗力;三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四是注重领导班子的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身,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管理和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六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党组一班人具备较强的人民政权意识和维护政权的职责意识;七是加强对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继续实施“队伍建设领导组”制度,由院长任组长,全面指导和组织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院政治部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工作的落实,真正做到了领导班子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二)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院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我院把追求“司法和谐”与践行司法为民结合起来,把求真务实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干警做好了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意识,自觉以审判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二是强化维护大局意识,站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来开展法院的工作;三是强化自觉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就案办案观念,主动为企业或前来咨询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四是强化承担责任意识,所有干警都要从我做起,做好本职工作,办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以推动法院全面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五是强化服从管理意识,从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干警上班、下班、着装、立案、送达、庭审、判决、执行等法院工作都做详细的规定,做到事事都有制度规范,时时都有制度管理,实行制度管理的全方位覆盖;六是强化严肃执法意识,坚持对干警进行审判业务培训,有娴熟的审判工作技能,在审判的各个环节要注重细节;七是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对发还、改判、及有关部门要求查处的案件进行责任追究,提高办案水平;八是强化重视信访意识,认真落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各项措施;九是强化尽力执行意识,不断研究执行工作的方法,尽力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十是强化广泛宣传意识,让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
2、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成立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新任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二是成立四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组、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组和督察工作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于5月24日召开了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向全院干警部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任务,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四是印制宣传资料5000多份,分三次发到本院干警和当事人手中。同时,制作5个宣传版面,摆放在办公大厅,展示我院各项工作业绩。此外,充分运用大屏幕流动字幕,不间断向干警灌输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五是协调登封电视台,不间断播出本院两名“嵩山卫士”的先进事迹,弘扬法官司法为民的优秀品德。六是由院长在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向社会公众表明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七是制作宣传横幅10条,悬挂在本院门口及七个中心法庭,营造我院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声势。八是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对本院所有办公电话,开通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彩铃,方便公众进一步了解法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九是积极参与“三项重点工作宣传月”活动 。5月28日上午,我院组织刑事、行政、民事、信访、执行局20余名法官,深入到本市嵩山广场,现场举行“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50人次,发放活动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前来咨询的群众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受到公众的高度的赞赏。
3、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牢牢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活动主要任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活动为主题,以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抓好活动载体,认真组织实施。二要明确方法步骤,推动活动有序开展。各党支部、各部门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精心设计主题,创新方式方法,把全体党员吸引到活动中来。三是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切实把活动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充分运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联系实际、突出特色亮点、结合自身工作,以活动的有序开展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向前发展。四是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五是强化督促,务求实效。领导小组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深入党支部、党员中间等方式,了解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六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当前法院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政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公正廉洁司法、求真务实为民”活动及政法系统开展的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各项活动之间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七要树立典型,加强宣传。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党支部把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和宣传典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党员、优秀法官等,引导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
4、坚持推进队伍建设,贴近各个执法环节,注重公正廉洁。我院以“公正廉洁司法、求真务实为民”和“纠正司法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治懒、治散、治浮、治玩”“四治”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管,全面强化司法公正廉洁教育,推进干警队伍司法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或分组学习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十条禁令”,向全院干警发放了印有最高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十条禁令”的卡片,要求干警随身携带,时时牢记,为全院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我院还将监管的视角辐射到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审管办加强了对案件的全方位监控,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也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案件当事人,及时答复群众的来信、来访,全面杜绝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5、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院人员始终增强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的观念,对于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召开座谈会,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并争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三)探索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活力,构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相得益彰的法院文化大格局。
今年以来,我院以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司法公正与高效为核心,以确立现代司法理念、强化法官职业道德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建立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队伍活力。
一是坚持“文化育人”与“制度管人”并重,引导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公正、公平、高效、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筹办了内部刊物,创建了文化阵地;二是以强化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法院规范文化建设,以职业道德深化法院文化,以法院文化滋养职业道德,在加大思想教育的同时,强化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角色意识,引导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三是以确立现代司法理念为核心,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教育和引导全院法官牢固树立独立、公正、平等、公开、高效、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四是以法院物质建设为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进一步发挥新建法官图书室的功能,方便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和查阅资料,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五是积极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精神和道德品位。六是积极探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各项措施,为全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奠定坚实基础。
(四)切实搞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提高法官素质的长效机制,我院以多种形式,在各部门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造就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文明的法官干部队伍。首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每季度制定一次学习计划,邀请资深法官和法学专家讲课,丰富业务知识,帮助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增强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其次,开展业务知识擂台赛、技能练兵等活动。
(五)关心干警的成长与进步,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组织人事工作。严格遵循《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认真履行法定程序规定,通过市人大任命了庭长、副庭长8名,审判员5名;报请上级法院进行初任法官审核8人,审批6人;报法官等级23人,审批11人;上报进人审核6人,已审批3人;三次更新上报人事信息数据。
认真落实干部职级待遇,共调审判津贴34人,调干警薪级工资79人,调级别工资7人,调档次工资53人,调技师工资1人,报科员职务任命14人,并调科员工资及津贴12人,解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以上措施,使我院队伍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干警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今年来,我院先后荣获省、市级以上的奖励35项,先进个28人(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48件(其中新收4411件,旧存237件),审、执结4512件,结案率97.1%。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院的队伍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及上级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干警的执法理念和思想观念与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政治理论水平、文明素质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和改善,以促进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四、明年工作初步打算
2011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创建平安登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重点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二)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司法为民。
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观念,尽可能地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所为,民有所忧、必有所谋,从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克服官僚主义作风,禁止生、冷、硬、横、推和刁难当事人等现象,增强司法的亲和力。在司法中要努力做到便民和利民,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充分运用巡回办案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通过推行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告状难”、“执行难”等问题。
(三)要着力抓好专业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
努力加强对法官基本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法官素质教育和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要形成制度并应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要按照“一个素质,三个能力”——法官职业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的要求,加强法官业务培训、任职培训、晋升培训、续职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整合现有人才资源,培养一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通过法官培训,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为主转变,由普及型培训为主向专业化为主转变,由经验型培训为主向素质型为主转变。
(四)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廉洁如水的法官队伍。
坚持不懈的对法官进行廉政自律教育,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对法官队伍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教育法官树立正确的法权观,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从工作职责、人员管理、司法程序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切实做到靠制度管理,靠制度监督,靠制度办事。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教育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建立干警警戒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个人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奖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正气、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