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2006年2月进入登封市人民法院,现任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参加工作15年来,先后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郑州中院评为执行标兵、被登封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虚心学习 紧跟执行创新的步伐
刚到执行岗位时,常自然对执行工作一无所知。为了能够尽快适应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他一方面认真学习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共同探讨业务问题。通过实践他很快就总结出了自己的工作方法:在办案过程中,首先要防止矛盾激化,在摆事实、讲法律、分清是非、责任的前提下,对案件当事人告知其相关的权利义务,打消其心中的疑虑;其次对待被执行人“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变被动履行为主动履行,竭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
洞察秋毫 阳光下让“老赖”无处遁行
这一天,常自然忙完室外执行刚坐到办公室里,就涌进来七八个人。坐在办公桌前的他,一边和当事人释理明法,一边通过电脑信息系统查询有关线索。这波人还没走,就又进来一波人,手拿牛皮纸档案袋,一脸凝重排队等候......而这样的工作状态,已成为他每天的工作常态。
耿某和冯某同为一公司员工,又同在一个办公室。2014年,冯某以做生意为由先后三次向耿某共计借款35万元,并约定利息。但约定还款到期后,冯某却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约见冯某时,常自然一眼就发现他穿着讲究,根本不像无力偿还之人。再通网络加实地查寻,果然发现其名下有3套房产,并且每月还有3000多元工资入存账户。看起来不给来点硬的,不揭穿他有意掩饰的“面纱”,还真是不行。敦促无效后,遂借助全院集中执行活动之际,果断将冯某依法拘留。
申请人耿某考虑到昔日情谊,表示只要冯某还款就愿意放弃部分利息。示意耿某暂离后,常自然劝说冯某珍惜友谊,并拿出冯某财产查询结果,奉劝他抵赖无济于事,诚信还款才是正道。看“老底”被揭,不能再赖,冯某最终答应将欠款给付耿某。至此,这起“老赖”案在常自然的努力下,顺利执结。
廉洁执法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常自然每天办理的执行案件当中,各种各样的案例纷繁复杂,他会尽量说服当事人以和为贵,既要体现法律的公平,又要展现出人性在法律上折射出的光芒。他深深体会到,虽然执行工作辛苦、忙碌,但是每结一个案子,他都会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同时对下一个案件进行审析谋划。处在一个直接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要害岗位,常自然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在每起案件中注重廉洁,力求风清气正。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廉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