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您详细阅读这份《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告知书》……”
如今,每一位到登封市人民法院立案咨询的当事人都会收到这样一份儿告知书:
告知书详细解读了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优势,列举了选择非诉讼方式案件类型,指出了具体的路径和方式。加上法官的积极引导,促使部份当事人欣然接受非诉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
此举是登封市人民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的创新措施。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诉讼一定不是最好的选择,法院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鉴于此,登封法院立足深化枫桥精神,有意识的在诉前、诉中等各环节弘扬“和为贵”、“无讼”等传统文化思想,提高当事人及律师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意识。除了在立案庭、各个法庭立案窗口发放《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告知书》,还在各个法庭显著位置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及优点。
今年以来,登封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法治宣传中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前置引导,通知告知书和公示栏的直观宣传,激励当事人优先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减少了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诉源治理初见成效。据统计,截止2022年8月31日,我院各个法庭总新收2406件,同比下降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