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某日,登封法院大金店法庭法官一大早就接到当事人唐某电话:“法官,我是唐某,我来法庭申请撤诉,我们和好了,我不离婚了。”言语中数次表达了谢意......
案情介绍
唐某与梁某系夫妻,婚后生育两名男孩,长子已经成年,次子12岁。因家庭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后,妻子外出务工。因聚少离多,夫妻之间缺乏感情交流,丈夫唐某遂起诉离婚。驻庭民调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唐某进行了联系,并敏锐觉察到双方未必有多大的矛盾,言语间能感受到唐某对妻子还是多少有点期盼的,只是长期少了耳鬓厮磨的欢娱,少了柴米油盐的“烦扰”,感情淡了些,起诉离婚的目的或许只是为了拉近二人感情的手段和方式。
当民调员联系上梁某并告知她原告起诉离婚时,能感受到梁某的言语间很不知所措,她称自己为了家庭,一个人在外地打工,确实与家人很少联系,也很久没回家,但是定期向家里寄钱。民调员询问她对离婚的态度时,她回答到“我也不知道,可以让我考虑几天吗?”
几天后,法庭再次与梁某联系,梁某这次称:“我出来打工也是为了家里过的更好,我是对家里关心过少,这些年确实也是他爸爸在家照顾老人孩子,但是我也在为这个家付出,我不想离婚。”说到此,梁某在电话里突然情绪激动并哭了起来......
基于这样的认识和考虑,庭长刘少娜与民调员多次到村委会,与村干部、网格员一道苦口婆心地作唐某工作,又多次到唐某和梁某父母家里了解情况,在接触中得知,双方父母也均反对儿女离婚。在了解到梁某的态度后,觉得“委屈”的唐某思想也有了松动。
随后法庭考虑到梁某在外地务工暂时还无法回来,遂通过网上开庭方式进行了庭审,在开庭过程中,法官再次印证了初始的印象,他们并没有多大的矛盾,原告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起诉离婚。但是经过庭审,双方都了解到对方的不易,换位思考后双方情绪有所缓解。庭审结束后,法庭并没有盲目下判,而是联合村干部再次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力促双方打开心结,重归于好……
庭审后第4天梁某回家,唐某来法庭撤回起诉。唐某称:我老婆回来了,还是得感谢法院,现在她回家了,我们家也算团聚了,我们商量了不离婚了,我们会好好过日子的。
离婚案件大多因家庭琐事引起诉讼,而对于矛盾不大的离婚案件,要结合乡风民俗,巧借社会力量,把准思想问题,多作调解工作。本案的圆满化解,正是因为庭前多次调解和沟通,夫妻双方都体会到彼此的不易,原被告和好如初,双方的婚姻关系得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