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何神情焦急携带现金来到登封法院执行局?
原来是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了。
邓某与席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至登封法院,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确认被告席某欠原告邓某共计七万余元。
调解书生效后,席某未按照文书履行义务。邓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登封法院向被执行人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进行调查,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
被执行人席某在进行消费时突然发现自己账户无法进行支付,被冻结了,立即慌了神,当即联系了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向其说明了冻结原因,并告知冻结措施仅为执行程序中的第一步,如果不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下一步将依法限制其高消费,符合规定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可能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另外如果涉嫌逃避执行,本院将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拒执罪。
被执行人席某在了解到拒不执行造成的后果及影响以后,次日就主动来到登封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登封法院执行工作充分利用线上查控和线下集中行动相结合模式,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智慧查控不停歇
被执行人账户都冻结
执行干警强出击
老赖无处藏身形
心急身寸步难行
问:“咋办?”
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