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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亮剑执行不停步 司法为民迎春天

发布时间:2023-04-21 14:09:11


    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被冻结?问题不大!

    房产被查封?没关系,问题也不大!

    房产要被拍卖?法院来真的?不行,我还款!马上还款!

    有多少被执行人都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消极面对法院的执行,试图逃避执行。可是,能逃得掉吗?我们来看一下登封法院近日执行的一个案例。

    唐某与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至登封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依法对其名下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全部冻结。但被执行人王某对此不以为然,既没有主动报告其他财产状况,也没有履行义务。

    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在审判阶段申请人就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申请采取了保全措施,就迅速前往被执行人房产所在小区确定房产具体门号后张贴了查封公告。但查封公告张贴后,被执行人王某仍不出面。随即执行法官对执行人王某房产所在小区房产张贴迁出公告并告知申请执行人此案件将依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在对被执行人房产评估后,执行局法官向王某出示评估报告,并告知下一步会进行拍卖,王某听此情况后“慌了神”,感受到了执行“真亮剑”的力度,主动表示一周内凑够钱偿还申请人。一周时间还没到,被执行人王某就主动到法院执行局现场履行了债务,至此,此案件完毕结案,申请执行人唐某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法官提醒: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于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财产查控、拘传拘留、悬赏公告等措施进行强制执行,“有财产,真执行,敢亮剑”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化体现,希望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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