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当事人周某和景某在法庭、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共同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这场事小矛盾大的邻里纠纷彻底化解,双方重归于好。
周某与景某是上下楼邻里关系,因景某家中水管爆裂,水漏至楼下周某家中,导致周某家中因渗水而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经物业协调无果矛盾不断升级。周某将景某告上法庭。大冶法庭考虑本案如审理判决,对于损失的确定需鉴定。这样会额外造成双方负担且可能导致邻里关系继续恶化。能让双方当事人“握手和解”才能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情况下承办人依托登封法院“1+N”集中联片调解工作机制,一并就本案及案涉行政村其余四案组织集中调解,并邀请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共同参与,分包大冶法庭院领导亦到现场指导参与调解。经各方共同努力,法律上从判决、调解的角度分析利弊,情感上从楼上楼下、邻里和睦的角度以情感化。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景某赔付周某3800元,并当场履行。
集中调解当天上午,三案达成和解,其中一案当场履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下一步,大冶法庭将继续依托登封法院创新提出的“1+N”集中联片调解工作机制,持续发力,增加与基层各方力量的联络沟通,延伸法庭职能触角,切实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提供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