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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兵风采 | 王朵朵:灼灼韶华 行之所向

发布时间:2024-03-28 11:15:32


    王朵朵,2016年至2022年任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现任登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六年的执行工作经历,让她深知一纸判决的最终落脚点是群众对判决书中“判决如下”内容的真切期盼,所以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总是想方设法让矛盾真正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审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诉请被告张某支付其劳务费,王某在下班期间接受张某的委托代其去购买物品,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的车辆及第三人财产损失,后王某不辞而别。庭审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多次争吵,张某不认可王某向其提供劳务的事实,且表示要起诉原告的交通事故赔偿。

    王朵朵审查后认为,被告张某未及时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做法不当,原告王某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辞而别做法亦欠妥,双方均存在过错。且张某经济损失较大,有较强抵触情绪。面对这一僵局,最好的解决矛盾方式是调解结案,可以一揽子解决双方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节约司法资源。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王朵朵先向双方阐述法律规定,让当事人认识到各自权利义务的边界和诉讼的风险,又从情、理、法的角度劝导,倾听双方的想法,让双方放下芥蒂,适当做出让步,最终双方意见逐步接近,达成调解,成功将矛盾化解在了前端。

    民之所想,行之所向。坚守在审判第一线的王朵朵,善用调解方式定分止争,彰显着司法为民的情怀;巧用以案说法化解矛盾,维护着公正司法的权威;妙用多方联动事心双解,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作为一名青年法院人,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王朵朵表示将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立足岗位职责,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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