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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谷雨】谷得雨而生 家因调而和

发布时间:2024-04-19 16:31:09


    “法官,我丈夫去世后,留下我们娘儿仨,两个儿子一个已经三十了还没有成家,一个还正在上学。我愿意赡养我公公,但是要分这赔偿款,没门儿”。

    “法官,我已经七十多了,没有收入,失去儿子对我打击也很大,我有权利分得赔偿款......”

    近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卢店人民法庭受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原告郭某的儿子因事故死亡后获得80余万元的赔偿款,该款项由侵权方全部支付给原告儿媳梁某。现郭某起诉儿媳和两个孙子,要求分割该赔偿款。该案件经法庭受理后,驻庭调解员就第一时间联系了郭某所在村的调解员,了解事件原委及原、被告的家庭情况,村调解员介绍说村委曾出面多次协调此事,但是儿媳梁某态度坚决并扬言谁再提分款事宜就丢下两个儿子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才建议郭某走法律程序。

    承办法官冯凌霄在详细分析案件经过后,考虑到双方的特殊亲情关系,如直接判决会影响家庭和睦,因此约上双方组织调解。

    法庭利用“1+N”集中连片联合调解日,与调解员、村居律师一起到当事人所在村委“法官工作站”,让双方面对面、敞开心扉,说出各自的内心想法。

    村委主任、调解员从亲情入手,劝导其家务事以和为贵,疏通双方过往的矛盾积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承办法官冯凌霄充分运用家事审判理念,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分别对原、被告释法析理、阐明利弊,待双方的情绪缓和后,与村居律师一起向被告梁某释明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梁某一次性向原告郭某支付赔偿款7万元。并于当日转款完毕,该起纠纷圆满化解,一家人重归和睦。

    春风化雨生百谷

    多方联调促和谐

    全力共创和美登封

    一笔赔偿款翁媳对簿公堂,“1+N”集中连片联调解纠纷。登封市人民法院积极拓展调解方式,借助“封调禹顺 和美登封”机制,依托“法官工作站”,利用“1+N”集中连片联合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促进乡村邻里、家庭关系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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