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17:22:55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980000元
3.服务期限:一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1.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6提供近三年服务200人以上规模企事业单位物业合同不低于3份;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有严重违约的;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至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定为存在骗标、串标等行为的;
3.响应人书面承诺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劳动争议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行政制裁、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不含尚未审理完结的);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
2.报名地址:登封市颍河路中禾商务广场C栋1229室
3.报名文件(2份)中应当明确公司名称、联系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现场递交:评审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到评审现场;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15:00。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5年04月07日15:00;
2.评审地点: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864369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大道12号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嵩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登封市颍河路中禾商务广场C栋1229室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