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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0 16:45:02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

    1.执行案号:(2025)豫0185执3421号

    被执行人:刘书贤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房产成交,需退税

    收款人:刘玲霞

    收款金额:40412元

    2.执行案号:(2025)豫0185执3690号

    被执行人:范存利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还多余案件款

    收款人:范存利

    收款金额:1000元

    3.执行案号:(2025)豫0185执2874号

    被执行人:董晓磊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执行过程中,本案将被执行人董晓磊名下豫AF66123车辆予以拍卖,成交价格为81000元。现因该车设立有抵押登记,办理车辆过户需解除抵押权,故该笔案款汇入至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

    收款人: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

    收款金额:81000元

    4.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233号

    被执行人:刘海欣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抚养费因申请人未成年发放给申请人法定代理人

    收款人:谢俊英

    收款金额:6300元

    5.执行案号:(2025)豫0185执1555号

    被执行人:何小爱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登封市公安局向本院移送情况说明,何小爱涉案嫌疑已予排除,应当将划扣资金退还当事人

    收款人:何小爱

    收款金额:38500元

    6.执行案号:(2025)豫0185执1555号

    被执行人:何小爱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登封市公安局向本院移送情况说明,施皇妹涉案嫌疑已予排除,应当将划扣资金退还当事人

    收款人:施皇妹

    收款金额:10455.78元

    7.执行案号:(2019)豫0185执389号

    被执行人:刘玉强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生活费

    收款人:刘玉强

    收款金额:20850元

    8.执行案号:(2024)豫0185执555号

    被执行人:张青民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生活费

    收款人:张青民

    收款金额:12000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2858160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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