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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5 17:00:54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

    1、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231号

    被执行人:李洪超

    发放原因:退赔被害人。

    收款人一:赵继伟

    收款金额:356元

    收款人二:白小旦

    收款金额:243元

    收款人三:李龙洋

    收款金额:216元

    收款人四:李帅武

    收款金额:370元

    收款人五:李晓丽

    收款金额:1100元

    收款人六:赵卫彬

    收款金额:200元

    收款人七:王晓源

    收款金额:121元

    收款人八:何根六

    收款金额:202元

    收款人九:冯帅朝

    收款金额:392元

    2.执行案号:(2022)豫0185执2720号

    被执行人:杨文献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扣划被执行人杨文献退休工资,应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15000元。

    收款金额:15000元

    3.执行案号:(2022)豫0185执2720号

    被执行人:李花芬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扣划被执行人李花芬退休工资,应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15000元。

    收款金额:15000元

    4.执行案号:(2022)豫0185执2720号

    被执行人:杨晓东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扣划被执行人杨晓东工资,应向被执行人杨晓东发放生活费15000元。

    收款金额:15000元

    5.执行案号:(2024)豫0185执3119号

    被执行人:景素霞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给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

    收款人:景素霞

    收款金额:18000元

    6.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40号

    被执行人:安怀义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赔受害人

    收款人:梁水仙

    收款金额:13.97元

    7.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40号

    被执行人:安怀义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赔受害人

    收款人:高小莉

    收款金额:45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9520623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登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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