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
1、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231号
被执行人:李洪超
发放原因:退赔被害人。
收款人一:赵继伟
收款金额:356元
收款人二:白小旦
收款金额:243元
收款人三:李龙洋
收款金额:216元
收款人四:李帅武
收款金额:370元
收款人五:李晓丽
收款金额:1100元
收款人六:赵卫彬
收款金额:200元
收款人七:王晓源
收款金额:121元
收款人八:何根六
收款金额:202元
收款人九:冯帅朝
收款金额:392元
2.执行案号:(2022)豫0185执2720号
被执行人:杨文献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扣划被执行人杨文献退休工资,应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15000元。
收款金额:15000元
3.执行案号:(2022)豫0185执2720号
被执行人:李花芬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扣划被执行人李花芬退休工资,应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15000元。
收款金额:15000元
4.执行案号:(2022)豫0185执2720号
被执行人:杨晓东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扣划被执行人杨晓东工资,应向被执行人杨晓东发放生活费15000元。
收款金额:15000元
5.执行案号:(2024)豫0185执3119号
被执行人:景素霞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给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
收款人:景素霞
收款金额:18000元
6.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40号
被执行人:安怀义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赔受害人
收款人:梁水仙
收款金额:13.97元
7.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40号
被执行人:安怀义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赔受害人
收款人:高小莉
收款金额:45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9520623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