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1.执行案号:(2024)豫0185执1726号
被执行人:屈占国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向被执行人屈占国发放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生活费40000元。
收款人:屈占国
收款金额:40000元
2.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41号
被执行人:高长留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耿金昌系本案受害人,发放退赔款。
收款人:耿金昌
收款金额:600元
3.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65号
被执行人:王国栋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申请执行人系未成年,案款发放申请执行人法定监护人父亲。
收款人:叶回青
收款金额:28067元
4.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326号
被执行人:张志强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申请执行人系未成年,案款发放申请执行人法定监护人母亲。
收款人:雷书娜
收款金额:12000元
5.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905号
被执行人:胡勇超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该案件申请执行人位绍续,在金水法院系被执行人,金水法院向我院出具扣留提取法律文书,该案款发放金水法院。
收款人:郑州市金水法院
收款金额:8758元
6.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2136号
被执行人:任占丽、梁少利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任占丽缴纳案款21000元,因本案申请执行人宋桥智系未成年人,现需将该笔案款发放至宋桥智法定代表人其父亲宋泽邦名下,需公示
收款人:宋泽邦
收款金额:21000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2858160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