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牛亚萌因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罪犯牛亚萌以自身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等疾病为由,于2026年5月22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于2026年6月3日提供相应病历,证明罪犯牛亚萌确系患有疾病的罪犯。
本院经审查,决定予以立案,现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即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止)。欢迎社会监督,如有情况,请于2026年6月5日18时之前向登封市人民法院反映,监督电话:0371-62858077(刑事审判庭)。通信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嵩阳办事处登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12科室。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