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保国因故意伤害罪经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登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于2026年5月5日羁押于登封市看守所。登封市看守所于2026年8月31日以吴保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不适宜羁押为由,向本院提交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吴保国家属提供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证明罪犯吴保国确系患有疾病。
本院经审查,决定予以立案,现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即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日止)。欢迎社会监督,如有情况,请于9月3日17时30分之前向登封市人民法院反映。
监督电话:0371-62858152(刑事审判庭)。
通信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大道登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11室。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