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止。
1.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恢592号
被执行人:焦小旦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申请执行人河南通冠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系新密市人民法院(2024)豫0183执5345号案件被执行人
收款人:新密市人民法院
收款金额:6141元
2.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352号
被执行人:冯海灵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赔被害人
收款人一:路欲涛
收款金额:1000元
收款人二:王佳彬
收款金额:2000元
收款人三:鞠海栋
收款金额:400元
收款人四:周福超
收款金额:1000元
收款人五:桑亚辉
收款金额:2000元
收款人六:李广豪
收款金额:2000元
收款人七:冯军彦
收款金额:2000元
收款人八:谷国杰
收款金额:1000元
收款人九:宋东风
收款金额:1000元
3.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恢210号
被执行人:屈江涛、周万林、周晓博、孙怀玲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房产评估费
收 款 人:河南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收款金额:14845.63元
4.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恢129号
被执行人:周浩南、周居默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向抵押权人发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抵押款
收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
收款金额390626.67元
5.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659号
被执行人:杨秋红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评估费
收款人:河南佳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收款金额:4300元
6.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350号
被执行人:翟跃宾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赔受害人登封市亨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76元
收 款 人:登封市亨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金额:276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2858160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