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止。
1.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2792号
被执行人:张松涛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发放被执行人张松涛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生活费
收 款 人:张松涛
收款金额:8400元
2.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2418号
被执行人:河南泉景门窗有限公司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任丘市人民法院(2025)冀0982执恢270号案件扣留提取
收 款 人:任丘市人民法院
收款金额:41684.03元
3.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2035号
被执行人:张闪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还被执行人张闪执行款
收 款 人:张闪
收款金额:50元
4.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09号
被执行人:李松涛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优先受偿权
收 款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收款金额:471691.39元
5.执行案号:(2026)豫0185执1809号
被执行人:李松涛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退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
收 款 人:王延昊
收款金额:45997.29元
6.执行案号:(2022)豫0185执720号
被执行人:任殿爵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被执行人任殿爵生活费
收款人:任殿爵
收款金额:2525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2858160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