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纪检监察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

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1-12-22 08:11:30


    中共中央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为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登纪发[2011]16号)的要求,近期将在全院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切实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全体党员作廉洁自律、执行制度、带头监督的表率。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其中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学习《廉政准则》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四、组织实施

专项检查工作自7月27日起至11月10日 结束,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阶段。(7月27日至8月2日)

    制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以《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胡锦涛和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为主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廉政准则》的“8个方面,52个不准”;贺国强同志2月23日在中央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中提出的“着力解决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6方面问题”(下简称“6方面问题”)以及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六项工作”(下简称“六项工作”)。在学习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专题讨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并按时按要求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 3日至 8月12 日)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党风建设以及自身工作实际,围绕“8个方面,52个不准”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1)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2)“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3)巩固厉行节约工作情况;(4)“节日病”治理情况;(5)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治理情况;(6)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问题治理情况;(7)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专项治理情况;(8)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相关问题治理情况。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每位党员干部要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班子成员自查自纠报告由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市纪委廉自办。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13日至10月25日)

    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提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整改或预防措施,使《廉政准则》规定具体化,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制定的防范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领导干部要撰写遵守《廉政准则》承诺书。承诺书要按照《廉政准则》明确的八个方面的要求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准含糊其词,不准大而化之,更不准不作承诺。将党员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奖惩和党员考察、奖惩的重要条件,通过年度考评、廉政谈话和信访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构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对照活动每个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查漏补缺。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总体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向本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支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党组负责人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学习是本次教育活动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把学习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坚持自我学习与相互交流相结合,边学、边思、边议,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注重学习效果。狠抓《廉政准则》学习效果,在抓学习贯彻上下狠劲、下真功夫,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搞形势主义、不走过场,联系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切实找准、解决、整改廉政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