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在登封召开,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少年庭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高延安主任主持。
高延安主任宣读了表彰决定,他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为少年审判工作再立新功。随后,先进集体和个人结合实际,以案例为切入点,发表了许多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刘玉华副院长回顾总结2011年度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工作在审判理念、审判管理制度、裁判外文书质量、案件审限意识、宣传调研工作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做好少年审判工作提出八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二要加强培训,提升少年审判法官的综合素质;三要强化管理,提高少年审判案件质量;四要立足实际,做好少年审判建章立制工作;五要加强调研,倾力打造“郑州少审”司法品牌;六要发挥优势,扎实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七要清正廉廉洁,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八要加强领导,做好少年审判绩效考评工作。
王新生院长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表示,这次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是少年庭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在机构建设、案件审理、延伸帮扶、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王新生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事关社会发展,事关稳定大局。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探索一条法理与清理交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少年审判之路。在少年审判中既要体现少年审判案件的特点,又要不背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最大限度地使未成年人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各类涉法的未成年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二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学习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去年,我们开展了向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学习活动,召开了各个层次的讨论会,效果很好。詹红荔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很强的示范性。她是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典范,是全体法官尤其是少年审判法官学习的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少年审判法官要继续深入学习她对少年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执着追求,学习她总结出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融入到新时期案件审理中,在案件审理中做到“严与爱、结与解、判与和”三统一,时刻用核心价值观来评判、修正自己的工作与言行。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要积极开展预防矫治工作,在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对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法制教育,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构建少年审判、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三位一体”社会控制体系。要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认真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找准“感化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审判帮教工作。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动,积极推进教育、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建立相互支持、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对未成年进行保护、教育、矫正、改造的合力。四要进一步健全少年法庭,加强队伍建设。少年法庭机构建设是少年审判事业不断发展的基础工作,是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平台。全市基层法院要按照中院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少年审判机构,提高全市法院整体建设水平。抓好少年司法队伍建设是做好少年法庭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少年审判事业、熟悉未成年人特点法官充实到少年法庭工作,并配强、配齐人员,确保少年审判法官相对稳定。要善于挖掘和树立少年审判法官先进典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少年审判队伍。要加大少年审判法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走出去、请进来”,拓宽少年审判法官培训渠道,学习、借鉴外地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