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促使双方争执多年的矛盾得以化解,有效促进了邻里和谐。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12月6日下午,家住登封市白坪乡梁家庄的李某将家中养猪产生的的污水排放到了与邻居刘某两家宅子之间的风道管内,刘某找李某理论,双方话不投机,对骂起来,气头上的李某顺手就拿起身边的铁锨朝刘某的头上铲了下去,刘某当场面部出血。经鉴定,刘某面部、口腔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
登封法院刑事庭受理该故意伤害案件后,承办法官邵博通过认真阅卷、询问当事人、到现场勘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因为此条风道问题已争闹多年,矛盾较深。承办法官为寻找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多次到案发现场走访群众并通过村组干部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谈心,聊家长里短,讲邻里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双方的积怨。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李某赔偿刘某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28000元整;将风道清理干净并承诺今后饲养牲畜时不再向房外风道排放粪便。刘某也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对李某从轻处罚。
登封市人民法院刑事庭成功调解了这起因邻里琐事而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及时兑现赔偿款,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也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千金难买邻里情”通过承办法官细致耐心的工作,积怨多年的邻里终于握手言和,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