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争抢客源,发生争执,竟然致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危于不顾,驾车在公路上追逐拦截,结果导致车毁人伤的悲剧。3月13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铁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家住登封市徐庄镇的李铁建两年前借钱买了一辆中巴车从事客运经营。附近的几个村民驾驶三轮车无证从事客运活动,拉走了一部分客源,李铁建对此非常生气。2010年7月11日上午,李铁建驾车在登封市徐庄镇教学三矿路段等客时,徐某驾驶三轮车又将几个准备上自己车的乘客劝上了三轮车。他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在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5名乘客驶离后,被告人李铁建驾驶其中巴客车进行追赶。追上后,李铁建在三轮车左侧向右打方向挤靠拦截,致三轮车侧翻,造成徐某和乘客李某受伤,其中徐某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
登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铁建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