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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攻坚月”活动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2-06-06 10:08:01


    全省法院开展“执行攻坚月”活动以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落实。由于成绩突出,该院执行局近日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攻坚月”活动先进集体。该院的主要做法为: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时间、人员配置、车辆安排、执行措施、执行任务、工作考评等方面作了精心的安排和布置。

    二是明确重点,强化任务。重点执行申请执行人反映强烈、涉执信访、社会影响大、申请人为特困群众以及涉农、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

    三是严格纪律,责任到人。要求参与“执行攻坚月”活动的干警,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案件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相关法律强制措施,用足用好,扎扎实实开展好本次“执行攻坚月”活动,切实维护法院司法权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

    四是扎实工作,创新方法。自活动开始,带队领导要靠前指挥,与执行人员共同“参战”,要求干警们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工作,并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从多角度对积案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执行方案。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切实维护其利益;坚持用好强制措施,形成执行高压态势,增强执行威慑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五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确定专人负责执行宣传工作,每天向办公室上报执行情况,总结执行中的一些新举措、好的做法,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同时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执行工作宣传,创设“集中执行专刊”,通过法院内外网及时宣传报道,力求通过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活动中,该院共执结各类疑难案件37件。其中,反规避执行案件22件,结案22件,结案率为100%;超期未结执行案件15件,结案15件,结案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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