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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开展继续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活动

发布时间:2012-06-06 10:10:01


    为巩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我院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执行案件良性循环,从2012年2月以来,我院开展了继续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理近年来未结的超期执行案件。

    本次清理超期未结案件活动的范围和目标是:1、凡是2011年底前有执行条件的已超过法定执行期限未执结的全部案件要全部执结,消除执行积案。包括以前各类活动中未结案件,活动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恢复执行的案件,已裁定中止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案件。2、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期未办结、报结的各类信访案件要全部办结。包括赴京到省访案件,最高法院、全国人大交办案件,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接访案件,省法院挂牌案件、督办案件和中院交办接访案件。3、新收的在执行期限内未执结案件。4、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尚未执行完毕的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按照“中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另行下发活动方案。

    本次活动从2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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