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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同违法,贪小而失大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5:37


    登封市人民法院近期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12年2月底,登封市大冶镇某村村民李某某因做生意失败回到老家,偶然听说铝矿石很值钱就动起了歪心思,鼓动他的母亲贾某某和他一起到本村某公司下属的粘土矿内窃取铝矿石。贾某某起初拒绝该提议,但经不住其子李某某的多次劝说,最终还是同意了。二人先后多次在凌晨三四点钟利用自家的红色大运牌三轮车,到该村某公司下属的粘土矿内偷运铝石, 2012年4月4日凌晨二人再次行窃时被当场抓获。至此,二人盗得铝石共计9.28吨,经鉴定价值1670元。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贾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贾某某原是一名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在家务农,并帮忙照看孙子。但是李某某身为人子,不思孝道,鼓动母亲盗窃,使母亲最终获刑,其行为令人深感可悲。反之,贾某某为人之母,对于儿子的犯罪行为不加制止,甚至一味纵容,终究酿成大祸。其做法也值得我们深思。

    李某某及其母贾某某贪图小利,不知法、不守法,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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