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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建立三项制度保护未成年犯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8-06 09:15:51


    去年以来,登封法院健全少年审判模式,建立健全社会调查、社区矫正、前科封存调研制度,全面构建少年审判、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三位一体”社会控制体系,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保障,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我院判处的72名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

    一是建立社会调查制度。我院依职权委托司法局工作人员担任社会调查员,对少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庭审中进行宣读,作为量刑参考情节,体现对未成年被告人人文关怀。今年以来,我院参考社会调查报告对7名被告人宣告了缓刑。

    二是建立少年审判与社区矫正的对接制度。我院参考《社会调查报告》,作出适用非监禁刑的,当庭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并将未成年犯移交司法机关后,提出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建议,形成对未成年犯进行保护、教育、矫正、改造的合力。截至目前,我院已发出司法建议4条,帮助8名未成年犯重新走进学校。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调研制度。我院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共青团、教体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研讨会,就前科封存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进行专题研讨,形成共识,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既降低了刑罚对其成长的不利影响,又能有效地对其进行教育转化,预防再次违法犯罪,更能有效保护其平等进入社会发展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截至6月底,我院召开研讨会3次,形成调研报告2份,初步建成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体系,为未成年犯摘掉“犯罪标签”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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