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法院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登封市人民法院着力构建从源头预防、全方位监督制约的廉政风险网管理长效机制,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三级风险研判制度。依据全院各科室及干警职权范围和岗位风险评估,划分了高级、中级、低级三级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要求这些位于廉政风险岗位的干警向院纪检监察室提交书面廉政承诺。在日常工作中,则通过“个人找、干警评、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全面梳理岗位职权,分层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确保无死角,无漏洞。
二是建立三级约谈提醒制度。针对干警存在的廉政岗位风险大小及不良苗头和倾向,不定期向干警发出约谈通知,实行院长、主管副院长、庭长对相关干警一对一、面对面的约谈和诫勉。一般性问题由庭长负责约谈,问题较为严重的由主管院长进行警示性谈话,影响较大的问题由院长进行告诫性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指明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讲清危害,做好记录,通过及早提醒,及时诫勉,使公正廉洁司法意识真正深入人心。
三是建立三级预警督办制度。针对群众投诉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干警廉政问题,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室组成审务督查组不定期对干警审判作风纪律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督查,并及时发出蓝牌提醒、黄牌警告、红牌处罚三级预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防控,惩防并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