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6岁、家住河南省登封市的贾小宝,6年前就曾因犯下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出狱后,他不思悔改,整日在网上消磨时间。2010年5月,贾小宝在QQ上认识了农村女子小娟,不久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其间,贾小宝偷拍了自己与女友的亲密照片,存放在了自己的QQ空间并设置了密码。2011年1月,小娟因无法忍受贾小宝的自私提出分手。同年9月,贾小宝翻看自己QQ空间照片时,翻到了他与小娟亲密的照片,当即便产生了敲诈的念头。此后,他多次联系小娟,声称手头掌握她十余张裸照,勒索了小娟5000元现金。拿到钱后,他又接连以相同理由继续向小娟索要现金,小娟便报了案。
2012年9月19日,登封市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贾小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原因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5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