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以来,登封市人民法院共受理了十三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目前,这十三起案件已经全部审结。与前年、去年同期相比,今年这类案件有明显的增加,而且比较集中。随着这类案件的相继审结,通过逐案阅卷后比对后,发现这类案件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生产销售假药案的特点
(一)这类案件的案发地大多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
登封市虽然经济没有沿海城市发达,但生活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他们当中有本地人,也有外来务工人员。在这些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督不是很到位;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些地方的人员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不强,容易被不法行为者欺骗操控。相反在市区内,政府监管严格,市民的知识水平高维权意识强,经销商不敢去经销假药,市民们也不会去购买假药,可以说在市区内根本没有市场。所以,生产和销售人员就把目光瞄准了这些地方。
(二)经销假药的门市鱼龙混杂
通过调阅卷宗发现,经营假药的门市比较杂,有的是理发店,有的是治腰间盘突出的店,也有按摩店,更多的是经营夫妻保健品的门店。这些店都有营业执照,但药品又都不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事项之列。可是即便如此,他们不但敢经营药品,而且还敢经营假药,这种情况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非常的普遍。
(三)从业人员都没有相关资质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经营药品的门市不仅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经营药品的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可这些案件中的经营者,没有一个具有销售药品的资格证,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他们把国家的法律和百姓的健康置之度外。
(四)销售的药品门类杂、品种多
这些销售假药的门店当中,有的是销售“西藏大力丸”的,有的是销售“虫草鹿鞭丸”的,有的是销售自制的“中成药胶囊”的,有的是卖“自制的药丸”的,有的是销售“自制的治疗结肠炎胶囊”,有的是卖“自制的治疗颈椎腰椎胶囊”,有的是卖“咳喘速效胶囊”,有的是销售自制的“药丸”和“膏药”,还有的是生产和销售治疗“烧伤和外伤的液体药水”。仅仅十三起案件涉及的种类就这么多,不过其中卖“西藏大力丸”的最多。
(五)部分假药来源不清、成分不明、药理不明
在这些假药中,有的销售者能说明药品的来源,有的销售者根本说不清药品的来源,更不用说药品的组成成份和药效功能了。甚至还有一部分自制药品,号称祖传秘方,他们尽管能说出药品的成份,但对药品治疗情况,以及对人体是否有毒副作用根本说不清。在这些药品中,大多都没有说明书,只是凭生产者和销售者口头叮嘱来使用,一旦发生严重的后果,取证非常困难。
(六)个案销售的价值都不,社会危害非常大
从个案来看,销售额似乎都不大,利润空间也不大,但我们也不难看出,假药的生产和销售在社会上有相当大的潜在的市场,他们的这种行为不但违反法律,而且还危害老百姓的健康,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
二、生产销售假药案件频发的成因
(一)经营者为利益所驱使,且法律意识不强
生产销售假药的目的是为了谋取利益。利益的诱惑再加上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那些经营者不惜牺牲百姓的健康,抱有侥幸的心理,就滋生了这样的市场。
(二)购买者有图便宜的心理
一般的情况下农村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宽裕,倾向于对低价商品的消费,农村监管不到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严格,售假药者抓住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钻了监管漏洞的空子,再把假药的功能吹得天花乱坠。购买假药者知识水平不高,辨别能力有限,就容易上当。主客观原因造成,假药在农村比较有市场。
(三)社会流传的偏方治大病确实有一定的作用
在现实中也流传着一些偏方治病的例子。而且一般的情况下,用偏方治病的成本较低,老百姓也接受得了,而土方、偏方正好迎合了低消费的需求,还有一些人是长期为病所困,病急乱投医的心理促使他们和偏方打上了交道,假药贩子认准这一点就打着偏方的名义投机造假。
除上述原因,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过主要的还是这几个。
三、如何防止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发生。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想有效的防止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发生,光靠打击是不行的,我们还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首先,要让百姓们知道假药的危害、假药贩子的常用作案手法,以及有效的辨别方法和预防措施,让百姓们提高自身的辨别和预防能力,进而使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失去存在的根本基础;其次,我们要加强法制宣传,让生产销售者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危害社会的犯法的行为,一旦这种行为被发现就有可能受到严惩,到头来只是得不偿失,从而使生产和销售者打心眼里不愿再从事这方面的活动。通过宣传能从买卖双方主观上防治生产销售假药的市场。
(二)加大监督力度
我们从上述的一些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些生产销售假药的门店主要都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政府的监督不是很到位,甚至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而在大城市和闹市区基本上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政府监督力度很大,使得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监督的力度,使这种行为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也没有立身之处。
(三)加大惩处力度
为了有效的防止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发生,在加大监督力度的时候还应加大惩罚的力度。针对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构上行政处罚的,坚决处罚到位;构上犯罪的则要及时移交司法程序,同时还要通过宣传等形式,对大家进行大家普法教育,让人们牢固树立起购买假药受害,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