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登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强化“一包一助一满意”的作用,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在辖区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一包”,即强化领导包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部署后,“一把手”带头分包重大疑难案件,逐案签订“五定一包”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公开批评,情节严重的,撤销或免除主要责任人的职务,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助”,即发挥执行救助基金的作用。对于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且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积极向党委争取执行特困救助基金,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救助制度。
“一满意”,即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一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始终把调解作为办案“首选”方式,把当事人满意作为办案的终极目标,努力提高案件执行和解率。二是实行假期备勤制度。在节假日、双休日,我院采取假期备勤制度,只要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执行人员立即奔赴现场执行,今年以来以此种方式执结案件80余件,提高了执行效率,受到了当事人赞赏。三是加大对执结案件的回访力度。了解当事人的生产、生活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进一步争取当事人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