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和安排,从3月1日至6月10日,登封市法院在全院集中开展“大干一百天,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活动,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登封市法院结合职责分工,成立了由院长李新任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集中执行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围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人身侵权责任案件,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及民生的案件,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其他涉民生案件进行重点执行。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该院建立了责任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加强执行督办力度,开展好活动相关宣传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与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有机结合,及时掌握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动态和行踪。此外,在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中,将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争取司法救助资金,为困难申请执行人排忧解难,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基本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未结总金额明显减少;努力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开展求助,缓解社会矛盾;建立有效化解民生执行案件的长效机制,规范执行措施的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