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解矛盾、维护稳定,逐步实现法院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
所谓法治思维,是指在法律意识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思考问题,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处理事务标准的一种思维方式。基层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逐步实现法院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
“人”是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首先,要通过思想文化的引领行为文化的规范、制度文化的约束、物质文化的展现,探索建立刑事多样的文化教育模式。其次,要倡导“快乐学习、终生学习“理念,采取老中青结合、传帮带并用等刑事,开辟法官学习园地,组建青年法官读书沙龙。第三,要实行人性化管理,通过一些细节小事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增强队伍凝聚力。
五规矩不成方圆。要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法院建设的切入点,一是修订完善审务研判、纪检检察、涉诉信访等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管控,构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的良性态势。二是继续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审限预警制度及末位淘汰制度等,增加司法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通过开设廉政画廊和警示教育展室,严控廉政风险点,以常态化的廉政文化教育敦促干警收发持戒、廉洁自律。
管理队伍必须以德服人,注重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的均衡发展,注重“知与行” 、“言与行”的有机结合。选调招录工作人员时,要严格把关;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互动学习机制,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司法实践中,注重每一个法官的品德操行和办案质量,强化法官服务意识。
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党支部领导和表率示范作用。要进一步嘉庆审判管理,定期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预先评查、结案抽查与发改重查、违法督察相结合,规范庭审行为,确保办案质量。要以党章为整容镜,以任命意见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审入查纠个别干警存在的“身懒、手长、耳偏、眼斜、嘴馋”等现象。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啄木鸟”作用,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点监督制的机制,从严查处司法不公、不严、不廉的那个行为。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把“为人民服务”的传统思维转化为保障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法治思维,继续加强“公正案、和谐案、精品案”建设,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着力提高办案质量;要继续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健全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公众开放日等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实现司法自身评价胡社会认同、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