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登封市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
一是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又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限制其高消费。同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
二是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后,通过单独放大印刷被执行人的头像照片、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并简要载明执行案情和法院监督举报电话,张贴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工作单位等公共场所,从而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是多部门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联动,使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遭遇瓶颈。四是采取限制出境强制措施。通过与公安、边防等部门联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