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法院对此项活动的要求,我院重点对以下“四类案件”进行了清理:
一是重点清理已经立案执行尚未结案的金融债权案件,以及此前程序终结但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金融债权案件。截至5月31日,共执结此类案件 1件;二是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执行积案,截至5月31日,已执结案件119 件,执结率100%;三是清理涉民生执行积案,截至5月31日,共执结此类案件 5件,标的额达28.37万元,执结率100 %。
在此基础上,根据最高院对抽查的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按照省院及中院的要求,我院积极开展了“三对照”和“回头看”工作,及时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