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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五项措施集中打击拒执犯罪

发布时间:2015-08-20 16:52:22


    按照省、市法院工作安排部署,登封市法院深入开展 “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我院制订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开展。同时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两高一部的通知精神,把握这次专项活动的打击重点,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规范移送案件的材料范围,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主动汇报,沟通协调。在本次活动开展之初,我院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支持。同时由市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公检法三家主要领导、分管业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理顺工作职能,统一执法尺度,规范立案标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此基础上,公检法各部门按照安排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办案小组,统一办理涉嫌拒执犯罪、非法处置犯罪案件和查找拘留被执行人工作。

    把握重点,重拳出击。在全院抽调干警,组成摸底排查小组、案件分析小组和立案协调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好涉执犯罪案件移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集中打击涉执犯罪与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相结合,把打击的重点集中到长期以来未执结的案件上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制订关于严厉打击涉拒执犯罪的通告,在报纸、电台和电视台进行发布,并印刷成宣传单,深入社区、集市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专项活动的影响。二是选取典型的涉执犯罪公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展示打击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形成声势,彰显法治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三是将涉执犯罪专项活动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结合起来,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

    建立机制,完善制度。我院相继建立了发现机制、成案机制、移送跟踪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移送案件能送得出、立得上、判得下,切实解决一批复杂疑难执行案件,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的发展。

责任编辑:王惠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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