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员多策调解法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动员多名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参与调处某一案件,以达到案结事了目的的方法。其特点是多人参与、不拘形式、话语随意,当事人接受。
2007年4月,登封市石道乡许韩村四组的张某因其祖父病故,需要在同组群众李某的责任田里埋葬,双方私下调整了土地,张某用二亩多高产地换下了李某的二亩多位于山脚下的低产地。后来因为该地的退耕还林款的归属问题发生分歧,经中间人调解无效,双方矛盾升级,张某把其祖父的坟迁走,要求耕种自己原来的土地。李某认为自己虽然说过让张某把坟迁走,但并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同意再换地,为此两家多次发生摩擦。
2008年10月张某在其原来的责任田里种上了油菜,被李某锄掉,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因该土地的经营管理问题有争议,问题被搁置了起来,张某多次到市里上访,并请求民事赔偿。
登封法院石道法庭民调室接受诉前调解委托后进行了实地查看,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鉴于双方分歧较大,在调解过程中动员了十六位民调员到场,以听证会的方式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后全员参与调解,首先讲明了政府支持合理的土地流转,不支持有悖政策的土地流转,双方交换土地的目的违背了登封市的殡葬改革制度,调整无效,还应各自耕种自己的土地;其次又讲明李某毁坏张某的油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共同做调解工作,最终李某同意拿出500斤小麦对张某进行赔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消除了一起信访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