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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案件评查记分办法首个试点的基层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0 08:16:46


    法院的工作头绪繁多,如何对法院的工作进行规范的考核管理,是上级法院一直在探索的一个课题。河南省高院结合河南的实际,经过长时间的调研之后,近日出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计分办法(试行)》讨论稿,并把登封法院确定为全省首个基层试点院。

    为使该办法的实施早日见到成效,8月5日,省高院审查问责办副主任丁玮、苗振林、王克宝在中院审查问责办副主任陈书成的陪同下,到登封法院就该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指导组对我院以往的案件评查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登封法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抽调专人专职评查,从程序、实体和适用法律等方面着手审查,并每月与审判人员反馈信息,年底归纳总结,记分考评,实现了审查与审理互通,拓宽了发现问题的渠道,做到了奖惩分明,有效地解决案件实体、程序、司法理念等方面问题,体现出了司法监督与司法管理的理性化发展。但同时指出,要想使案件评查工作更科学、更规范,跃上新台阶,必须统一标准,适用统一的标准。

    针对省高院新出台的案件评查计分办法的试行工作,指导组作出了以下建议:1、全面传达,及时启动,提高审判人员的参与意识;2、适时总结经验,充分体现该办法的科学性、规范性;3、上下沟通,对运行中总结的经验,及时上报,为该办法在全省推行做出自己的贡献。

    目前,登封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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