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登封法院卢店法庭化解了一起工地受伤索赔的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如愿获得了伤残补助等工伤待遇。
高雪峰是登封市唐庄乡村民,为挣钱到卢店去打工,在钢材市场做装卸工作。2015年9月某天,原告在施工中因支架滑倒而跌落摔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不全瘫痪。公司给他支付了医疗费,但因缺少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周大朋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也无法从工伤基金中获得补偿。
后高雪峰回到家中卧床休养,本来外出打工的父亲也只能在家侍候左右,加上医药费、轮椅费等花销,使本来困难的家庭变得更加拮据。原本公司答应每月支付他1500元生活补助,在支付了几个月后就没有了音信。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伤残补助等工伤待遇。
卢店法庭受理后,首先在送达上就出现了困难。在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找到公司的注册地址, 找到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同住家属的住所,法官怀着一线希望找到了其母亲,向其陈述了利害关系,使其敦促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庭解决此事。令人欣慰的是,公司委托了一名律师出庭,并表示同意与原告调解。经过法院数次争取,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以被告支付原告8万元补助而结束。
拿到补偿款后,原告的家属紧紧握住了法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他说,如果没有法院坚持不懈的送达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的救命钱不可能拿到,以前听别人说打官司耗时耗力,没想到自己很幸运,不到三个月就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