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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促和谐 真情无限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6-09-22 18:29:00



    为切实减少群众诉累,和谐化解矛盾纠纷,今年6月,我院正式组建诉前调解中心,专门调解处理各类简单民事案件。经过三个多月的工作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我院诉前调解中心已接收诉前调解案件99件,经过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并出具调解书的51件,达成协议后不要求出具调解书的25件,调解率稳定在75%到80%之间。这一举措切实减少了群众诉累,有效缓解了审判一线办案工作压力,受到当事人和一线办案法官的欢迎。

    诉前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大多都是退休的老干部、老教师,他们素质高,业务强,有责任心,有耐心。调解员在调解案件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如果当事人有困难,可以向调解员预约在工作时间以外和周末进行调解,而且可以多次预约。如杨某诉冯某离婚纠纷一案,调解员在七天四次的调解过程中,发现他们夫妻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只是双方个性都很要强,谁都不愿先主动认错。针对这一症结,根据冯某的时间,调解员多次在工作时间以外对冯某进行了更多的沟通,最终使冯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不足,夫妻俩打开了心结,和好如初。对于这类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员还会进行再回访。截至目前,调解中心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还没有出现再次到法院要求立案离婚的情况。

    “在我当上调解员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最大的感悟是通过调处一些家庭纠纷、民间借款纠纷等,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不用花钱打官司也能解决难题的待遇。”调解员郑多项道出了自己的真心话。

    “根据我院的“五分法”诉前分流到调解中心和法庭驻庭调解员处的案件占全院受案总数的20%,确实为法院减少了不小的办案压力。我们的调解员都是在各种岗位上兢兢业业奉献多年的老共产党员,他们具备诚信、正直、可靠、友善的品质,同时有着极高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他们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生力军。”立案庭法官李晓丹如是说。

    据了解,我院经诉前分流到调解中心的案件有将近30%都是在当日调解成功并在当日确认,这与我院诉前调解中心快捷、便民、高效的调解宗旨是分不开的,也与调解员的高素质,超强的责任心,忘我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耐心密不可分。例如在原告冯某某诉周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诉前分流到调解中心后,调解员多次与周某电话联系,周某一直不接听,在无法确定周某住址的情况下,调解员又采用短信的方式,多次与周某沟通,对他释法明理的同时,加以耐心劝说,讲明利害,最后周某主动与当日下午来到诉调中心,案件成功调处。事后,调解员又对案件进行了回访,双方已经按调解协议履行,并且重新恢复了多年的合作关系。

    “退休后,老干部局推荐我们到法院当上了诉前调解员,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我们一定要发挥余热,全心全意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谈及工作感受,年逾六旬的调解员郑多项和韩增明、范崇勋异口同声说。

    谈及调解员自费为当事人发送信息这一问题时,郑多项笑呵呵地说:“每次调解案件成功之后,我都会不自觉产生一种自豪感,这是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我愿意一直干下去,直到永远!”

    一桩桩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是我院党组英明决策的结果,是我院诉调中心工作互动,情、理、法融会贯通的结果,是调解人员用诚心、用真情、用智慧做到案结事了的结果。他们以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成为我院面向人民群众的一个精彩“窗口”,一个司法为民的响亮“品牌”。

责任编辑: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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