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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审管办主任石文灵到登封法院调研繁简分流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9 08:50:39


    3月27日,河南省高院审管办主任石文灵,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保甫一行到登封法院调研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登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部分班子成员和法庭庭长参加座谈会。会议由赵洪印院长主持。

    石文灵一行参观了我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封调禹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科技法庭、速裁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等场所,对我院的信息化建设、繁简分流、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座谈会上,李保甫副院长认为我院繁简分流工作值得肯定的有六方面:一是领导担当。繁简分流工作需要一把手担当,敢于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二是方便快捷。实行繁简分流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法官压力。三是全员支持。登封法院全面推进、全面分流、全面参与、全面速裁。每一个干警都要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全力支持这项工作。四是社会借力。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五是信息支撑。实现智能化办案、创新开庭方式、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需要重视信息化建设对审判质效的支撑保障。六是权威提升。开展繁简分流目的是提升审判质效,发挥繁简分流在减轻法官办案压力,提升司法权威方面的重要作用。

    石文灵主任详细听取了我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具体做法及有关建议。石文灵主任认为我院繁简分流工作亮点纷呈。一是繁简分流由登封法院一把手亲自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合理调配资源,充分发掘内部潜力,进行司法资源优化配置,需要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开展这项工作。二是将繁简分流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来抓。不仅需要通过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来优化和激活现在的诉讼机制,刑事、民事、行政都运用了速裁程序,而且要通过结合其他的配套改革举措来完善“又好又快办案”的保障机制,实现办案的人员、案件数量以及司法程序有机的、高效的、无缝的衔接,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办案潜力,提高司法的生产力。三是总结推广经验。登封法院在繁简分流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如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推行电子送达方式等,希望继续总结升华,提出更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省院将及时汇报,做好总结,适时向各中院、各基层院推广繁简分流工作。

    赵洪印院长表示,登封法院将在省高院和郑州中院的指导下,先行先试,勇于探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扎实推进繁简分流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服务的差异化需求。

责任编辑:毛铮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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