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大冶法庭多元化调解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7-05-08 10:41:22


    案多人少,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登封市法院迎难而上,在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方面进行改革,通过调解,化解群众纠纷,提高工作效率。作为第一个设立多元化调解工作室的基层法庭,大冶法庭在这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大冶法庭分管大冶镇和宣化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2017年第一季度,该庭共新收案件147件,但只有四名工作人员,“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2016年8月以来,根据院党组指示精神,大冶法庭开始推行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向外分流一部分简单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提高纠纷解决实效。

    家住大冶镇桥板河村的栗少鹏四年前跟着同村的周某工作,工程结束后周某一直拖欠工资,还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栗少鹏来到了大冶法庭,找到了人民调解员刘长明,希望通过调解可以让事情得以妥善解决。经过调解员多次入户走访,目前案件已经有了进展。

    据大冶法庭庭长于勇介绍,一个矛盾发生之后,先由当地村委村组织的民调员进行调解,这样先行解决一批,在调解中没有解决问题的,就把一些即将进入诉讼程序,或者是已经进入的案情比较简单的不复杂的案件,通过法院的多元化调解中心,再化解一批。这就属于政府主导、党委支持,通过民调组织、法院牵头这个方式,共同化解矛盾。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截至目前,大冶法庭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包括撤诉的民事案件,达到了70多件,占到了大冶法庭第一季度受案的50%左右。下一步,大冶法庭将继续深入推进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减少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并在每一个村委建立工作站,真正把法院的这个多元化调解深入到基层每个村组织,惠及辖区民众。

责任编辑:毛铮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