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托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 打造法院知识管理和人才培养新模式
【案例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探索建立诉讼志愿者制度
【案例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创新集约化社会化工作模式 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案例5】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完善五项工作机制 提升案件当庭宣判率
【案例6】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法官自主、全院集约、院庭长定向”三位一体 构建审判监督管理新机制
【案例7】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挥科技优势 统筹共性事务 助推繁简分流
【案例8】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实习律师充实审判辅助力量机制 完善配套司法伦理规范
【案例9】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微信小程序 打造移动电子诉讼新模式
【案例10】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机制改革 助推纠纷多元化解
【案例11】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管理、培训与研究并重 打造司法辅助人才培养高地
【案例1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六项措施打破庭室界限 优化分案机制实现提质增效
【案例13】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创新繁简分流“五分法” 助推案件良性循环
【案例1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选严管严控严要求 实现员额动态管控良性运转
【案例15】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链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案例16】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监督两不误 示范引领提质效
【案例17】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放权到位 控权有效 构建全院全员全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案例18】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科学调整编制 加强员额统筹 促进人案均衡
【案例19】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聘用制书记员制度改革 配齐配强审判辅助力量
【案例20】青海省泽库县人民法院:统筹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团队建设 提升办案效能